哪些情况不适宜进行人流手术

来源: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    更新时间:2013-12-20    阅读量: 在线提问

  温州东方女子医院专家指出,对于一些女性来说,人流的危害远远不只是手术本身的危害,还有不少导致疾病加重的情况。那么有哪些情况不宜进行人流手术呢?

  专家表示,以下情况都不宜进行人流手术:

  1、妊娠10-14周时,因胚胎逐渐长大,胎盘已经形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

  2、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不宜做人工流产手术。

  3、患有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的人群不适宜做人工流产手术。

  4、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的患者同样不适宜做人工流产手术。

  5、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的女性不能做人工流产。

  温馨提示:人流中*常用的手术方法有吸刮术以及钳刮术两种,专家提醒女性朋友,任何手术都是有后遗症的,一定要做好避孕工作,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疼痛。

医生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