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以服用药物吗?

来源: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    更新时间:2011-12-29    阅读量: 在线提问

  孕妇可以服用药物吗?药物虽然可以用来治疗疾病,但是只要是药物就是会存在一定的副作用的,所以出于特别情况的人在对于服用药物这件事情上需要谨慎处理,比如出于怀孕期间的孕妇,孕妇如果服用药物不当,会给胎儿造成很致命的伤害,导致胎儿先天发育异常。

  受孕三个月以后,孕妇在服药对胎儿的影响会越来越小,但在此时服药也并非**安全。药物的影响也许不会体现在“质”上,即不一定出现临床看得见的畸形,而可能表现在“量”上,如器官功能上 出现的某些异常。

  孕妇在受孕后2—6周,也就是停经4—8周期间服药,对胎儿健康危害**。因为此时胎儿处于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期,在化学药品的作用下,会造成流产或胚胎形态上的畸形,这种畸形可以表现为 四肢短小等轻微器官变形,也可以表现为器官缺损、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畸形。

  在受孕后的*初两周、即停经3—4周内,孕妇服药,如受精卵受药物影响,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药物危害到受精卵,使其无法正常分裂、发育,就会导致孕早期自然流产;另一种是受精卵对化学药品造成的伤害进行自我修复,没有任何影响,继续发育成一个正常胎儿。

  专家提醒,女性朋友在怀孕期间如果必须要服用药物,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切记不可自行服用否则可能会危及胎儿生命。

医生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