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腔镜辅助人流的禁忌症

来源: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    更新时间:2012-06-05    阅读量: 在线提问

  宫腔镜辅助人流,让您从此不再烦恼。意外妊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不当的终止妊娠方法所带来的痛苦,若不慎感染引起宫颈糜烂,甚至输卵管性不孕等,这种痛苦往往是长久的持续的,甚至终生的。值得庆幸的是,无痛人流技术不断有新的发展,而宫腔镜取胚技术的诞生,给意外妊娠的女性朋友带来了健康的曙光!同时,它也有着不可忽视的禁忌证,下面让温州人流专家为你介绍:

  1:宫腔过度狭小或宫颈过窄者。

  2: 术前测口腔体温不低于37.5度者,暂缓检查或手术。

  3: 近期有子宫穿孔或子宫手术史者(3个月内)

  4: 宫颈恶性肿瘤。

  5: 严重心、肺、肝、肾等脏器疾患,代谢性酸中毒等难以忍受者。

  6: 活动性子宫出血(少量出血或特殊指征者例外)

  7: 生殖道结核,未经适当抗结核治疗者。

  8:急性或亚急性生殖道感染者

  通过以上的介绍您对,宫腔镜辅助人流的禁忌症都了解了吧,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提问QQ:386520;或者拨打我们的电话,提问热线:0577-86795122。欢迎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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